中央重申国企领导廉洁从业新规范

中共中央办公厅与国务院办公厅近日联合印发《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规定》,对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的履职行为提出更严格约束。文件强调,领导人员不得借助职权或职务影响力谋取不正当利益,严禁接受来自关联企业、有业务往来企业以及管理服务对象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虚拟货币等财物。

重点规范利益输送行为

新规特别指出,禁止以任何形式约定在离职或退休后接受上述财物,旨在切断权力变现的潜在路径。此举意在构建更加透明、公正的国有企业治理环境,防范隐性利益输送风险。

强化监督问责机制

文件还要求各级国资监管机构加强对国企领导人员的日常监督,建立健全廉洁档案制度,并对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追责,确保制度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