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议院建议立法整合数字资产监管框架
澳大利亚参议院经济立法委员会近日提议通过《2025年公司法修正案(数字资产框架)法案》,标志着该国首次系统性将加密货币交易平台及代币化服务纳入现有金融监管架构。
核心监管范围覆盖集中式交易所与托管机构
该法案将数字资产运营方定义为受《公司法》与《澳大利亚证券和投资委员会法案》约束的金融产品提供者。多数持有用户资产的中心化交易所及代币化托管服务商,须申领澳大利亚金融服务许可证,以确保其具备合规资质与风险控制能力。
豁免机制设定明确门槛,兼顾小微主体发展
为避免过度监管,法案设立年度交易额低于1000万澳元(约700万美元)的运营方,以及特定公共区块链基础设施可获监管豁免。此举旨在平衡监管强度与创新空间。
业界对“实际控制”界定提出优化建议
部分技术代表指出,现行“实际控制”概念可能误将仅持有多签密钥片段的技术服务商归入受监管托管范畴。他们建议明确该标准应以是否具备无需客户配合即可转移资产的能力为判断依据。
法律界担忧宽泛定义或引发监管外溢
有律师提醒,“数字代币”与“实际控制”的模糊表述,可能导致钱包软件开发商、底层基础设施服务商被意外纳入监管范围。尽管委员会承认此风险,仍决定维持原定义,后续细则将在实施阶段逐步完善。
行业期待规则明晰以释放数字经济潜力
业内普遍认为,该建议是澳大利亚提升全球数字资产竞争力的关键举措。尽管已具备优质人才与资本基础,但清晰的制度环境仍是激发创新活力的前提。同时,相关人士呼吁解决银行拒接加密业务的长期问题,敦促政府落实金融监管委员会既定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