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公布虚拟资产分类框架,界定证券法适用范围
当地时间17日,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发布解释性指南,正式将数字资产划分为数字商品、数字收藏品、数字工具、稳定币及数字证券五大类别。其中,唯有代币化证券被纳入联邦证券法的管辖范畴,其余类型原则上不被视为证券。
非证券资产仍可能因销售结构触发监管审查
监管机构明确指出,应独立于资产本质对“投资合约”属性进行评估。即便某类资产不属于证券,若以投资合约形式发行,仍可能受到证券法约束,且相关协议在特定条件下可被撤销。
针对空投、协议挖矿、质押机制及封装操作等常见行为,指南强调将依据具体设计与实施情境开展逐案分析,拒绝采用统一适用标准。
跨部门协作推动监管一致性与立法提速
该解释文件由证券交易委员会与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联合制定。后者声明将遵循相同原则适用商品交易法,体现监管协同趋势。
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主席表示:“这份长期期待的清晰指引终于出台。”证券交易委员会主席亦提及虚拟资产市场结构法案的立法紧迫性,预计该法案将进入总统签署阶段。
委员会强调,本次指引有助于市场主体更准确识别监管边界与权责归属。相关文件将于官方渠道正式对外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