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监管机构发布加密资产分类最终解释框架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与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共同推出加密资产证券属性的最终解释指引,终结长达十余年的监管模糊状态。该文件正式认定比特币、以太坊、Solana等主流代币属于‘数字商品’,不适用证券法监管。
加密资产五类划分标准正式确立
依据技术特征与使用场景,加密资产被系统划分为五个类别。
第一类为数字商品,涵盖比特币、以太坊、Solana、XRP、狗狗币、Cardano、Chainlink、Polkadot、Stellar、Tezos等共计十六种代币。其价值源于去中心化网络的代码逻辑与市场供需关系,不依赖于发行方的持续管理行为,因此不具备证券属性。
第二类为数字收藏品,包括CryptoPunks及各类meme代币等非功能性NFT资产。这类资产的核心价值在于文化表达、艺术创意或娱乐属性,不属于证券范畴。
第三类为数字工具,指具备实际用途的数字凭证,如以太坊域名服务(ENS)地址、NFT活动入场券、会员身份标识与虚拟徽章等。此类资产用于功能实现而非投资回报,不构成证券。
第四类为稳定币,即与法定货币挂钩的加密资产。根据2025年新法案,经许可的支付型稳定币发行机构所发行的代币依法排除在证券定义之外。
第五类为数字证券,涵盖代币化的传统金融工具,如股票、债券等。此类仍受现行证券法规严格约束。
挖矿质押与空投活动不纳入证券交易范围
新规明确多项核心操作的法律定性。
在工作量证明机制中开展的独立挖矿或加入矿池的行为,被视为维护网络安全的事务性工作,而非依赖他人经营努力获取收益的投资活动,故不构成证券交易。
在权益证明网络中的自主质押、委托质押、托管质押以及流动性质押均被排除在证券法适用范围之外。附加服务如惩罚激励、提前赎回、替代奖励发放及资产聚合功能,亦不触发证券监管。
对于空投,若接收方未支付对价即可获得非证券类资产,因不符合“资金投入”要件,不视为证券交易。
以非证券资产为抵押按1:1比例发行的包装代币,同样不被认定为证券。
投资合同判定关键:发行方是否承诺收益
即便资产本身非证券,若发行方公开承诺通过自身实质性管理行为带来回报,仍可能构成投资合同(即证券)。但一旦承诺履行完毕或明确放弃,该合同即告终止。若二级市场交易中可合理推断该承诺已失效,则相关转让行为不构成证券交易。
对本地市场发展的潜在影响评估
此轮监管澄清预计将显著改善本地加密生态的发展环境。
交易平台合规压力缓解:此前平台对监管机构关于证券属性的判断高度敏感。随着XRP、SOL、ADA、LINK等关键代币被明确定义为数字商品,其在本地市场的上架与交易合法性预期大幅提升,不确定性大幅降低。
质押服务规范化前景明朗:在本地金融监管机构持续审视平台质押业务监管模式的背景下,美国将质押视为非证券行政行为的立场,或可作为制度设计的重要参考依据。
立法路径获得重要参照:当前推进的第二阶段立法中,关于证券型代币的认定标准,极有可能借鉴此次美国提出的“发行方承诺+营销方式”双维度判断方法,为本地规则制定提供清晰范本。
资本流动加速预期显现:监管透明度提升有望吸引更多机构资金进入加密领域,可能带动全球市场价格上行,并对本地市场形成传导效应。
该规定自联邦公报正式公布之日起即时生效。监管机构表示将持续收集市场反馈,以优化后续解释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