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拉华州拟建数字资产统一监管体系
特拉华州立法机构近期展开协同立法进程,聚焦数字资产领域,推出涵盖稳定币监管与银行职能拓展的综合性监管方案。此举旨在为本州日益增长的数字金融活动提供清晰、可预期的法律环境。两项获得跨党派支持的提案将作为基础,后续还将延伸至货币转移及虚拟货币相关法规的制定。
稳定币发行机构纳入许可监管
首项提案SB19旨在为向本州居民提供支付服务的稳定币发行方及数字资产服务商建立系统性许可与监管机制。该法案深度参考联邦《GENIUS法案》的定义体系及货币监理署指导意见,确保州级规则与未来联邦标准保持同步衔接。其核心目标是打造一个具备持续合规能力的监管架构。
法案对稳定币运营设定多项具体要求,包括最低储备金门槛、储备不足时的即时补救义务、资产价值赎回机制,以及资本充足率、反洗钱合规和数据隐私保护等关键责任。同时,明确控制权变更流程、强化数字资产托管的安全条款,并为联邦特许机构提供转为本州特许资格的路径。根据计划,州银行专员将定期修订法规,以适应联邦层面的演进。
银行法迎数字化升级
第二项法案SB16,即《2026年特拉华州银行现代化法案》,将修订州法律第五编,正式确立“数字资产”与“虚拟货币”的法律定义,并扩大州银行专员在该领域的监管权限。其中重要突破在于,依据特拉华州信托法,数字资产被明确列为个人财产。这一认定使州内特许银行与信托公司具备为客户持有和管理加密资产的法律资格。
此次法律更新将显著增强传统金融机构在加密资产托管与资产管理方面的服务能力。主导该法案的议员强调,现行银行业法律框架已有超过四十年未经历重大调整,而支付方式与金融产品形态已发生根本性变革,制度更新刻不容缓。
法律体系需匹配金融创新步伐
州银行专员丽莎·科利森指出,当前技术驱动下的支付渠道革新正在重塑资金流动模式与金融产品获取路径。她强调,唯有动态调整法律框架,才能有效应对新型金融业态带来的监管挑战。
迈向区域协同监管新阶段
特拉华州正筹备出台《特拉华州货币传输与虚拟货币现代化法案》,该草案基于州银行监理会议的指导原则设计,旨在取代过时的货币传输法规。新法案将统一跨州经营行为的许可认定标准,推动监管协作机制建设,并强化客户资金保护措施,提升整体金融系统的稳健性与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