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拉华州拟构建支付型稳定币州级监管体系
特拉华州立法机构近日提交一项创新性法案,旨在为支付型稳定币发行方设立系统化监管机制。随着各州在缺乏联邦统一规则的背景下积极争夺数字金融企业,该举措标志着地方监管竞争进入新阶段。
核心监管条款详解
参议院第19号法案——《特拉华州支付型稳定币法案》——要求企业在本州开展业务时必须取得相应牌照,并满足储备金管理、资金托管及信息披露等多重合规义务。若获通过,该法案将强化特拉华州作为公司注册与金融法律中心的地位,有望吸引寻求州级许可而非联邦执照的稳定币项目落地。
市场前景与增长潜力
当前全球美元挂钩稳定币流通规模已接近3050亿美元,其中主流产品均以美元为锚定资产。渣打银行预测,到2028年底,该市场总值可能突破2万亿美元。随着美国现有法律为相关企业提供了清晰的发展路径,预计2030年后该领域仍将保持强劲扩张态势。
与联邦法规的衔接设计
本州法案明确响应去年7月生效的联邦《稳定币创新与国家标准引导法案》(GENIUS法案),致力于实现州级监管与国家层面框架的协调统一。根据该联邦法律,只要州级制度在实质上符合联邦标准,即可允许本地持牌发行方运营。
法案强调,特拉华州具备打造一个兼具竞争力、消费者保护能力且与联邦规范一致的支付稳定币监管生态的迫切需求。
具体合规指标与限制
依据法案内容,发行方须确保其稳定币储备资产以现金、银行存款或短期美国国债形式存在,维持1:1全额覆盖,并每月公开储备审计报告。同时,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响应用户的赎回请求。
此外,发行方需持有支付型稳定币发行许可或数字资产服务提供商许可之一。法案还明令禁止向持有者支付利息,除非未来联邦法律另有授权。这一规定反映出政策界对稳定币应定位为支付工具还是类存款产品的深层分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