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强化反洗钱框架:隐私币受限,个人比特币交易豁免验证

根据将于2027年7月10日生效的《欧盟条例2024/1624》,受监管的加密资产服务提供商将被禁止支持任何增强交易匿名性的加密货币,包括隐私币。该法规明确指出,自托管钱包之间的比特币转账不触发直接的身份验证义务,用户在无中介机构介入的情况下进行点对点交易,不受反洗钱检查约束。

受监管机构面临更严格客户尽职调查要求

所有在欧盟境内运营的加密服务企业,包括交易所与托管平台,必须对价值达到或超过1000欧元的偶发性交易执行全面的客户身份识别与尽职调查程序。对于低于此门槛的交易,虽仍需识别客户,但可简化验证流程。

新规同时禁止提供匿名账户或具备混淆交易路径功能的服务,尤其针对涉及隐私保护型数字资产的生态链活动。尽管如此,法律并未禁止个人持有或私下使用这些加密资产。

“旅行规则”框架下跨境信息传递仍需执行

依据《欧盟条例2023/1113》(即“旅行规则”),受监管机构在处理加密转账时须传送发送方与接收方的必要信息。当自托管钱包间的交易金额达1000欧元及以上且经由受监管中介完成时,还需额外实施风险核查措施。

这意味着,通过交易所等平台进行的交易仍需完成标准KYC流程;而完全去中心化的点对点转账则不在本次身份验证义务范围内。

全欧统一现金支付限额落地:1万欧元封顶

《欧盟条例2024/1624》首次在全欧盟范围内设立统一的商业现金支付上限——1万欧元(约合11500美元)。成员国若选择加强管控,可设定更低的本地上限。

对于单笔金额达到或超过3000欧元的现金交易,商户及其他相关实体必须在交易前核实客户身份并开展初步尽职调查。该规定不适用于银行、支付机构或电子货币发行方所处理的资金流动,后者继续受原有可疑交易监控机制约束。

高风险行业纳入反洗钱义务体系

新条例显著扩展了需履行反洗钱责任的实体范围,涵盖职业足球俱乐部、足球经纪人、众筹平台、投资移民服务商、奢侈品零售商等多个领域。上述机构均须建立内部合规机制,定期报告可疑行为。

此外,实益所有权透明度规则进一步收紧。所有欧盟法律实体须通过国家登记系统披露其最终受益所有人,一般门槛为25%,对高风险结构则降至15%。

信托、基金会以及参与特定欧盟商业或房地产交易的非欧盟实体也被纳入披露义务。受托人须在28个自然日内更新相关信息,确保数据实时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