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国监管层与伊斯兰学者就加密货币合法性产生重大分歧
巴基斯坦最高虚拟资产官员比拉尔·本·萨基卜近日与一位伊斯兰教法权威举行会谈,双方在数字资产的法律地位上出现显著分歧。该学者近期发布裁决,明确禁止使用加密货币购买任何商品或服务,认为其不符合伊斯兰法中对‘财产’的定义。萨基卜则提出,应将稳定币、代币化实物资产及原始加密代币分别评估,强调技术特性与合规性审查必须同步进行。
监管与教法的双重审视
作为巴基斯坦虚拟资产监管局(PVARA)负责人,萨基卜在社交平台X上表示,与穆夫提·塔奇·奥斯马尼的会面是一次富有成效的对话,双方共同目标是防范欺诈行为与金融剥削风险。但他强调,区块链技术、法币背书的稳定币以及现实世界资产的代币化产品本质不同,不应被混为一谈。
奥斯马尼及其所属卡拉奇贾米亚·达鲁尔·乌卢姆伊斯兰学院教法委员会于6月10日发布正式裁决,并在近期广泛传播。该文件指出,加密货币仅是账户中的虚拟数据记录,不具备伊斯兰法律意义上的财产权利。包括USDT在内的各类代币均被归入同一禁用类别。
针对通过加密货币购买电子书籍和在线课程的情形,裁决认定此类交易无效,买方未取得合法所有权。相关方需退还数字内容并彻底删除副本,不得继续使用或转让。这一规定不仅覆盖投机行为,也延伸至日常消费场景。
报道显示,该教令明确反对以“虚拟货币”、“代币”或“稳定币”等术语掩盖其本质。无论名称如何,所有此类资产均被视为同一类禁止对象。
尽管该裁决不具国家强制力,但奥斯马尼在伊斯兰金融领域的权威地位使其意见具有广泛影响力,可能重塑数千万巴基斯坦民众对加密投资的认知。
监管框架与教法裁决的冲突点
2026年3月,巴基斯坦议会正式通过《虚拟资产法案》,确立由PVARA作为常设联邦监管机构。该机构有权对交易所、钱包服务商、托管方及代币发行主体实施许可管理。违规运营者将面临最高5000万巴基斯坦卢比(约17.9万美元)罚款,并可能被判处监禁。持牌机构还需提交其服务接受伊斯兰金融学者委员会的教法合规审查。
萨基卜倾向于建立逐案评估机制,支持依据资产背后的支持基础与功能用途进行差异化处理——例如允许法币支撑的稳定币或代币化债券,同时排除无实质支撑的高风险代币。然而,当前教令将所有加密资产统一归为禁品,从根本上阻断了这种分类监管的可能性。
这场争议的核心在于:是否应根据数字资产的实际属性与经济功能,而非名称或技术形式,决定其在伊斯兰法下的合法性。这一问题或将深刻影响巴基斯坦未来数字金融生态的发展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