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裁定币安与恐怖组织无直接法律关联

曼哈顿联邦法官于3月7日作出裁决,驳回针对币安及其创始人赵长鹏的民事诉讼请求。该案由535名原告提起,涵盖多起袭击事件受害者及其家属,指控2017至2024年间64起恐怖袭击事件中存在通过币安平台进行的加密货币资金流转。 法院认为,原告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币安或赵长鹏与相关组织存在直接参与或支持行为。仅凭平台作为交易中介的间接关联,不足以构成法律责任基础。

判决核心:交易活动不等于共谋行为

审理法官指出,被告方的运营模式属于常规商业行为,虽可能涉及风险认知,但缺乏主动协助或促成非法活动的意图。即便起诉书长达891页,内容繁复,法院仍认可其可修改后重新提交。 法院强调,单纯知晓潜在滥用风险,并不等同于法律意义上的共谋或支持行为。

43亿美元刑事处罚不影响本案责任认定

原告试图援引币安2023年11月承认违反反洗钱及制裁法规并支付43.2亿美元罚金的事实,主张依据《反恐怖主义法》追偿三倍赔偿。该诉求未获采纳。 币安在回应中重申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恐怖主义,强调平台始终执行合规管理措施,对恶意使用行为保持零容忍态度。 目前,原告仍有权提交修订后的起诉材料,后续时间安排尚未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