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据广西扶绥县人民法院发布案例,2020年年逾七旬的莫某夫妇经熟人介绍参与境外虚拟货币矿机理财项目,先投4200元收回本金后陆续投入6万余元;2020年12月平台关停无法提现。2026年初,二人起诉投资介绍人及实际操作人要求返还全部投资款及利息。法院审理认为,涉案虚拟货币投资违反金融监管规定、违背公序良俗,委托理财合同无效,损失主要源于虚拟货币交易非法性及平台风险而非受托人个人行为,驳回原告诉求;二审维持原判,判决已生效。